第11章 混沌简史(2/2)

作者:白日梦居士书名:洪荒之鸿蒙大天尊 类别:修真小说
玉杆看了一眼,露出兴致勃勃的神色,又谄媚地疯狂点头。

    而光明魔神,一团光线,什么也看不出来,不过他和数百量劫之前相比,光线里似乎多了一丝丝紫气缭绕,看上去十分不凡。

    至于火焰魔神,就快趴到地上去舔李重霄的脚了。

    李重霄见此,笑了笑,多少年了,彼此间怎么说也有一些感情,特别是火焰魔神这个堪比哈士奇的二货,这么多年了,还只会说一个火字。像人家黑暗魔神就不一样了,当年就各种骚话都会说,现在更不得了。李重霄一开始就发现这是个天生y才。

    李重霄一向谨慎,在原地留下一个莲台镇守,才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开始闭关。

    这次目的是整合两万八千个符文,将他们整理成有序的文字,最好是能够著作一本启蒙书,他从很早之前就有这个想法,要将这种文明在混沌魔神之间散播看来,看看他们到底能成长到什么程度。观摩混沌魔神这种特殊生命的成长过程,对他未来的路大有裨益。

    “零无元始谓之鸿蒙……”

    李重霄以混沌为墨,在一块巨大的石碑上开始刻字。

    但是这一步很难。

    细碎松散的符文难以在石碑上成形,组合,排序等等都有太多的问题,这些符文有一丝丝的错误,就会形成截然相反的意思,甚至是毫无意义的古怪道文。

    所以在石碑上刻字著书,是一件艰难的工作,但是也对李重霄归纳总结大有帮助,而且一旦成功,必然可以将这种道文在混沌魔神之间传播开来。天生的道韵,可以帮助这些不开化的混沌魔神迅速理解世间的道理。

    第一个量劫,李重霄一个字也没能刻上去。

    第二个量劫同样如此。

    这一步太难了。

    所谓万事开头难。

    但李重霄并不泄气,他坚信自己是在为混沌之崛起而读书……不对,是著书。

    一直到第十个量劫,李重霄海量的积累,感悟已经到了一个顶峰,他终于找到了一丝窍门,成功将第一个字刻上去,这个字名为混,是两万八千个符文之中比较深奥的符文之一。刻出这个字后面的工作就轻松了很多。

    第十七个量劫,李重霄在反复重试之后,刻上了第二字沌。两个字交相辉映,神秘玄奥映照古往今来,四方上下,惊动了大量混沌魔神。

    这一个字刻成之后,第三个字就更加轻松了,只用了三个量劫,便刻画了出来。就这样,越来越轻车熟路,李重霄刻地越来越顺手。

    他在写他心中的道理,他这些年来的感悟,写一部用于启蒙的史书,关于整个鸿蒙混沌演化的史书,他给这部书取名叫混沌简史。

    一万三千多个量劫,李重霄一直在不停地往石碑上刻字,一直没有刻完,反而越刻越多,所用符文也早就超出了原先两万八千的桎梏,因为这一万三千量劫来,不断有新的混沌魔神被送来,他不断参悟新的符文,已经达到了二十四万之多,他从来没见过有哪个文明有如此多的文字,当然也可能是他见过的太少。

    他将鸿蒙至混沌的历史一路镌刻下来,甚至混沌至洪荒以后的一些推演全部写下来,但是这些他是不准备给那些混沌魔神看的,写下来只是因为他已经沉迷到了这种推演道文排序组合的过程中,他能收获的信息和感悟实在太丰厚了。

    由一生二,反推二生三的过程也异常顺利。

    反观他经历过的一次道生一的推演却有些卡壳。

    不过他有预感,等他彻底领悟全部的混沌道文,将其吃透,推演完毕一生二至二生三这个过程,那么道生一在他眼里也会不再神秘。

    那时很可能,他打个响指都能开出一片小天地来。

    他继续飞速推演着。

    而这时,亿亿万里外,却来了一个赤膊身子,与他一般有着人形模样的大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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