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人证物证俱在(2/2)

作者:战国萧烟书名:大宋燕王 类别:历史小说
此处,竟是泣不成声。

    县官神情肃穆,自语道:“观文殿直学士莫悠莫大人,博学多才,善文章,通音律,书法绘画皆有所长,官至吏部侍郎,德高望重,门生故吏遍下,向来是我等为官者的楷模,我等终其一生恐也难望其项背。莫大人路过鄙县,本官若是得到消息定然出城相送一程,怎奈莫大人身居高位,为人却又是异常低调。如今在我县内被贼人所害,使我朝痛失栋梁,本官难辞其咎。”

    县官见王七渐渐止住了哭声,又道:“莫大人遇害,本官一定上报朝廷,为莫大人申冤血恨。你且把当日经过细述一遍。”

    王七连连磕头道:“谢大人。那日午时左右,气炎热,我们一行人经过一片密林,就想借着阴凉休息一下,不料刚停下没多久,前边就闪出一帮贼人,话没几句就杀人,随行的护卫只有五个,根本敌不住贼人人多势众,眨眼的功夫他们就倒在血泊中,人见老爷危险就想带着老爷和姐逃走,结果被砍了一刀,疼的昏迷过去。等人再醒来的时候,听到姐的哭声,老爷也还活着,两伙贼人为也为钱财起了纷争。草民亲眼看到,有一个贼人脸面干干净净,年纪轻轻,约有二十来岁,听他自己,他是柱山的匪徒,叫杨老五,他已经跟着我们半个多月。那伙贼人不想有人出来分他们到手的财物,领头的就柱山他知道,八年前就被官府剿灭了,自然不信他的话。那人柱山在两年前就已经重建了,只不过行事隐秘,他们外人很少知道。那伙贼人还是不信,领头的柱山他年轻的时候去过,认识一些人,山头上教授武艺的不多,也领教过他们的武艺,是不是真的,只要露上几手他就知道真假。那人听后就举起长矛跟那领头的打起来了,打了没多久那人就被打倒在地,领头的哈哈大笑,那人辱没柱山的名头,武艺学成那样也敢下山。后来他们就分财物,那人带着一大箱金银珠宝,绑住老爷和姐就走了,是要去宿松与其他贼人回合,然后再回柱山。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,大人,您一定要为我家老爷申冤啊!”完又是一顿叩头,长嚎。

    县官作若有所悟的样子,点头道:“你的意思是那帮匪徒通过比试武艺,确定了前来分赃的人是柱山的匪徒,之后他们两伙人坐地分赃,后来的那贼人将莫大人父女二人捆绑起来带走了,是吗?”

    王七点头答道:“是,大人,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县官又问道:“你可认得那人的容貌?”

    王七点头,坚定的答道:“认得,化成灰人也认得出来。”

    县官道:“王七,你好好看看你旁边这人,你可认得?”

    王七扭头只看了杨丛义一眼,就哭着喊道:“就是他,就是他把老爷和姐绑走了。大人,您可要为我家老爷做主啊!”

    县官对着杨丛义冷笑一声道:“王七所述可是实情?可有你与那伙匪徒比武较技之事?”

    杨丛义已然无话可,不知如何辩解了,只得大呼道:“大人,草民冤枉。草民真的不是那柱山的匪徒,草民家住蕲州黄梅县,一查便知啊。”

    县官喝道:“与匪首比武,可有此事?!”

    此事杨丛义无法辩解,他确实与匪首比过武艺,也正是通过比武,那匪首才相信他来自柱山。

    杨丛义只得低头道:“是,草民跟那匪首比过武,可草民不是匪徒,大人可以派人去黄梅县查证。草民冤枉啊,请大人明察。”

    得到回答,县官便不再理会他,向师爷道:“把物证呈上来。”

    书吏将桌案上用锦帛包裹着的物件送到县官案上。

    县官轻轻打开包裹着的锦帛后,里面露出了一只乳白色的玉佩,精美的花纹十分惹眼。县官心拿起玉佩,问道:“王七,你可识得这只玉佩?”

    王二上前细看之后答道:“回大人,这正是我家老爷的随身玉佩,十多年来,从未离身。”

    县官又冷笑着问杨丛义:“这玉佩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,你作何解释?”

    杨丛义辩解道:“这是那老者临别时送我的,大人不信的话,现在就可以派人向西追去,肯定还能追到那对父女。”

    县官冷笑连连,收好玉佩,然后高声道:“莫大人从不离身的贵重之物,怎会轻易送与旁人。事实已然明了,这玉佩便是你杀害莫大人所得。杨丛义,你还有什么话?”

    杨丛义猛然挣脱衙役站起来,向县官愤怒的吼道:“我没杀人,我是冤枉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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