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军功爵(2/1)

作者:曹吉利书名:大秦扶苏:开局起兵靖难 类别:历史小说
    官大夫?

    郦商回想起军功爵中的规定。

    官大夫爵可得七顷田(七百亩)、七‘宅’的宅基地。

    我为官大夫爵,按秦律,我大儿子可以继承不更爵,二儿子可以继承公士……不是,我还没有娶妻,想这些干甚……郦商晃了晃脑袋,觉得自己怀中的俘虏不再是人,而是田地,是宅子!

    郦商呵呵傻笑着将越人首领绑起来,突然抬头看向任嚣:“郡尉,你现在是几等爵?”

    任嚣长笑一声:“老夫乃第十二级,左更!”

    子婴看着一脸艳羡的郦商,心说:我是十七级驷车庶长这件事,我骄傲了吗?

    几人说话间,军司马已经将斩首情况统计完毕,依次向任嚣、子婴行礼后,汇报道:

    “我军无一战死,只六人受箭伤,十四人手臂骨折!”

    “共计斩首一百九十一级,俘虏四百六十二人,其中重伤者三百二十人!”

    任嚣点点头,说道:“重伤者就地处决,斩首验功,尸体悬挂道边树上。俘虏记功后押回番禺。”

    “喏!”

    军司马抱拳一礼后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俄顷,车队传来震天的欢呼声。

    依秦律,这算是大胜,即便是军队中没有斩获首级的弩手、驭手,也同样晋爵一级。

    而那些有所斩获的士兵,更是会在此基础上,另行论功行赏。

    军功授爵制很明显有强化社会等级分化的功能,是一种保证社会阶层流通的方式。

    爵位高低不仅仅是关乎自己的身份、地位、财富、尊严等切身利益,还可以通过爵位赎还亲人的罪行,或者折抵自己亲人的法律地位。

    比如可以交还两级爵位将自己亲人中的隶臣妾赎为庶人,或者把交还一级爵位将自己的妻子赎为庶人等。

    秦律严苛,民众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,轻则罚款、耐(挂掉胡子)刑法等,重则黥[qing]为城旦,舂[chong],乃至肉刑。

    俢骊山陵寝的,多为城旦、舂以及交不起罚款而被判劳役的刑徒,他们的寿命,一般从成为刑徒之后,至多只剩下三五年。

    所以《商君书》中说,“民闻战而相贺也,起居饮食所歌谣者,战也”,“民之见战也,如饿狼之见肉”。

    大约一个时辰之后,战场打扫完毕。

    驰道两旁的大树上,悬挂着几排无头尸体,以此来炫耀武力,震慑林中的越人部族。

    两行手持长戟的甲士中间,是被用草绳捆住双手连成一串的越人俘虏。

    长戟上,则悬挂着许多表情狰狞,尚在向下滴着血水的人头。

    按照秦律,战后会把斩获的首级公开展示三天,称为“暴首”“验首”,等到无人有异议之后,斩首记录会送到士兵户籍所在的县,由县政府论爵,发放赏赐,而且必须三天内完成,不然县尉要被撤职。

    子婴对血淋淋的场景有些不适应,他想起临别时和扶苏的促膝长谈,扶苏曾说,夷狄,禽兽也,畏威而不怀德。

    当时他有些不以为然,不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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