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章 官营与民营(2/2)

作者:安化军书名:天汉之国 类别:历史小说
之下,专门卖大锅菜。就是一口大锅烧许多菜,分成一份一份来卖。制置司里,军中本来就是这样做饭,有专门人研究,别人岂做得过?是以生意好。另外的两家酒馆,一家是卖平常小菜的,还有一家是学着做大锅菜,襄阳府开的。”

    众人觉得新奇,制置司的商业和府衙门竟然分开,不知有什么讲究。按说起来,襄阳府的钱不就是制置司的钱?何必分的清楚?

    宋朝财政的特点,是财权高度集权。原则上来说,除了很少的钱粮,天下钱粮都总于朝廷。以前是由三司来管,后来归于户部。地方州县除了官员俸禄,其余几乎所有的钱粮都属于朝廷。每年都要大量运往京城,剩下不运的,称为系省钱粮,名义上一样是归于朝廷的。

    地方的财权很少。州一级还有公使钱,用于官员开销。县一级连公使钱都没有,平时县官要吃点好的、招待客人,经常是命下面的吏人操办。吏人自己出钱,买鱼买肉。

    有句话是三生不幸,知县附郭;三生作恶,附郭省城;恶贯满盈,附郭京城。有的人说,这写的是中国古代的情况。其实不是,这是清朝的情况,其他朝代并不如此。中国古代数千年之久,政治制度不知道改了多少次,很多事情不能用一句古代来概括。

    宋朝由于州有公使钱,附廓县的知县、县尉等也可以使用,待遇比其他的县要好一点。

    由于州县财权不大,王宵猎这里,是允许州县对制置司的工商业收税的。除此之外,还允许州县自己开办工业商业。当然一样交税,不过利润归于地方。

    除了由于政治原因,官方开办工商业是要赚钱的。不能说办了店铺、工场,反而亏钱,那样怎么行呢?必须亏的,必然是政治原因,另外拨钱,与一般的工商业不同。

    王宵猎不苛待官员,当然也不会苛待地方官员。所以允许他们办工商业,就是县里,也允许他们有公使钱。钱赚得多了,还可以分红。这些钱除非是特殊原因,制置司并不会收上去。

    听了陈与义的解释,众人都称稀奇。王宵猎财政上并不集权,养兵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?

    其实地方上的办的工商业,是制置司不愿意的边角料。地方不办,也是商人办。如果开了与制置司同样的店铺,挤了制置司的生意,那也没有话说。各种资源更优越的制置司做不过州县,还有什么借口可说呢?关门是应该的,因为无能吗。

    这种小铺子,几位知州当然是不会进去的。他们这几天吃饭,除了在衙门里,其余都到最大的酒楼江边酒家。问了陈与义,才知道这里卖的面酒家反而没有。有几个好奇,命人定几份送到酒家里。

    走在襄阳城里,几人越看越稀奇。这里的商业繁荣,但模式与其他地方不一样。虽然有大量的官营工商业,但也不禁止民间百姓做。有的百姓心思灵巧,把官营店铺里的技术学个八九不离十,生意极是红火。官府只是收税,并不会打击他们。

    用王宵猎的话说,除了禁榷之类官府专营的门类,其余的不禁止百姓进入。官方竞争不过,是主管的官员没有本事,没有多余的话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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